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在战术层级上理由多多,谷歌CEO佩奇在收购发布会上列举了几条。例如,摩托罗拉率先使用谷歌操作系统作为自家手机的唯一操作系统,收购它有利于推广壮大自身力量;摩托罗拉是移动通讯的鼻祖,拥有大量的相关专利和经验,有利于击败苹果等公司挑起的专利战争;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可以很快为谷歌带来巨额新增收入,巩固谷歌在网络业的老大地位。
还有一些佩奇没有说但我们可以逻辑推出的战略层级的理由。
首先,谷歌在以FACEBOOK和苹果为代表的网络业WEB2.0革命中迄今为止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收购将为谷歌扭转战局提供一个绝好的战机。苹果已经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且势头不减,FACEBOOK按用户量和在线时长计算的网络市场份额已经是世界第一,收入和利润也已惊人的速度增长着,如果在不远的将来上市其市值将直逼谷歌。谷歌在佩奇上任很短的时间里,连续挥出GOOGLE+平台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两记重拳,就是想同时拳打FACEBOOK,脚踢苹果,全面迎战,重新夺回网络业发展创新的主导权。
其次,网络业之战说到底是人才之战,创新之战,而过去几年谷歌是人才净流出大户,创新乏陈可言,收购带来的新活力和新空间有助于谷歌重振旗鼓,招揽人才,锐意创新。
第三,谷歌的收购有助于自身的战略重组和资源匹配。谷歌的搜索业务虽然目前仍然如日中天,但从长远看前途并不美妙。基于WEB2.0架构的新型网络服务成长迅速,占据着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而且并不依赖并主动排斥着谷歌的搜索服务。GOOGLE+虽然来势汹汹,但面对遥遥领先的FACEBOOK看不出有多少后来居上的理由。谷歌操作系统虽然从绝对用户使用量上超过了苹果的IPHONE,但高端市场依然牢牢掌握在苹果手中,从收入角度看谷歌操作系统的创收能力也不是苹果的对手。如今收购了摩托罗拉,我们可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谷歌集成整合硬件,操作系统,搜索,WEB2.0平台,GMAIL,GTALK,YOUTUBE等等于一身,与苹果和FACEBOOK大战就有了短期内对手无法追赶的战略优势。苹果并没有一个WEB2.0平台,FACEBOOK也没有硬件终端和操作系统,而这些缺项是很难通过收购很快加以弥补的。
谷歌收购固然有着自身的战略和战术考量,但这次收购对整个网络业的发展与竞争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互联网发展史上,最初是软件业引导着网络业的发展,网络程序的水平决定着网络服务的水平。在其后的若干年中,电信业引导着网络业的发展,网络成本,安全和带宽决定着网络业发展的速度。近年来,网络业已经壮大到与软件业,IT制造业和电信业平起平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随着FACEBOOK的兴盛,苹果的IPHONE和IPAD的强大,再加上这次谷歌对摩托罗拉移动业务的收购,由网络业主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变化已经昭然若揭。软件业,电信业,IT制造业,再加上已经被打的头破血流的传统媒体业,电视业和出版业,都会依照网络业的节拍起舞,跟随网络业的发展轨迹前进。一个庞大复杂而又生机勃勃的互联网生态系统正在形成,网络业会站在这个生态系统的上游,以不断的创新引导整个系统的丰满壮大。如果在未来一两年中,互联网巨头继续收购一些IT公司,电信公司或媒体公司,我不会感到惊讶。相反,像新闻集团收购MYSPACE又一败涂地的事情,从互联网发展史的角度看,应该成为绝响而留存史册。
随着一个崭新的互联网生态系统的出现,在全球范围内处在第一集团位置的现在看是FACEBOOK,苹果,谷歌和微软(假如一年内收购诺基亚的话),它们几家决定着产业的走向,节奏和活力。如果说以FACEBOOK为代表的WEB2.0革命主要是依托网站开展的架构,平台,开放革命的话,那么以苹果和谷歌为代表的软硬结合(操作系统+硬件终端+服务平台)方式,代表着WEB2.0革命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操作系统和硬件终端的介入不仅没有否定或削弱WEB2.0革命从真实的个人出发并通过社会关系链进行信息传播的实质,反而进行了进一步的固化和强化。多终端,单平台,单入口,排他性将成为WEB2.0革命第二阶段创新与竞争中的显著特征。
谷歌的收购并不能保证新一轮竞争的成功,软硬结合能否水乳交融,产生具有巨大杀伤力的创新还有待两三年的观察。谷歌的开放性操作系统能否真的一视同仁,或者让摩托罗拉成为开放系统中吃偏饭的特区,也是一个未知数。如果一视同仁,那收购的综合效益就会减少。如果不一视同仁,把一个开放性操作系统变成基础通用版和专用加强版,那开放的综合效益就会减弱。这里分寸的拿捏不是一个容易的事。至于如果在自家的手机里让GOOGLE+成为默认平台,同时整合进其他谷歌服务,更值得网络业的深入分析观察。
微博作为TWITTER的中国变体,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承认为一种具有新媒体性质的网络服务。假以时日,微博有可能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或者主流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吗?我的看法是有可能,而可能性大小取决于未来微博进化的路径选择与速度快慢。
所谓新媒体,我认为不是一种与传统媒体并列意义上的新型媒体,而是一种能够整合和包容传统媒体并有所创新的新一代媒体。所谓主流媒体,不是看一种媒体是否官办,行政级别高低,而是看社会人口在多大比重上依赖一种媒体获取新闻资讯,看社会议题的选择确立在多大程度上由一种媒体实现。如果按这种理解,互联网媒体在整体上已经成为新媒体的雏形,成为主流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也许说新浪是主流媒体之一没有什么反对意见,但说百度和谷歌也是主流媒体,不同意的人就多了。根据我对主要网站流量数据的长期跟踪分析,中国主要门户网站和新闻资讯类垂直网站的流量少则四分之一,多则近一半来自搜索引擎。搜索引擎虽然自身不进行内容生产,但它是亿万用户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就是所有网络信息得以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把搜索引擎也称为主流媒体的一部分。
随着WEB2.0革命进入高潮,以FACEBOOK为代表的新一代网络平台正逐渐演变成新媒体,正逐渐成为主流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FACEBOOK已经成为网络门户和新闻资讯垂直网站仅次于谷歌的第二大用户来源渠道。三五年内,它有可能取代谷歌成为第一大来源,或至少可以与谷歌相当。但是,TWITTER这个表面上看去更像媒体的东西,至今还不是传统网络媒体(门户和垂直网站)用户的重要来源。
TWITTER在其不长的历史上,有过一次重要的战略定位转变。在创业最初的三年里,它的定位是社交型媒体(INTERACTIVE MEDIA或SOCIAL NETWORK MEDIA),希望熟人之间和朋友之间通过它来进行社交中的信息交换。那时,它在首页上招揽用户的口号是“LOOK AT WHAT YOUR FRIENDS DOING NOW”(“看看你的朋友们现在在做什么”)。但在实际运营中,它发现用户们更热衷于追逐名人和热门即时新闻的传播,而对熟人之间那些日常鸡零狗碎的信息没有多少兴趣。于是,TWITTER重新进行了战略定位,突出了社会化媒体(SOCIAL MEDIA)的地位,市场口号也改为“LOOK AT WHAT’S HAPPENNING AROUND THE WORLD NOW”(“看看世界上正发生什么”)。今年更进一步改为“FOLLOW YOUR INTERESTS”(“跟随你的兴趣”)突出了兴趣网络而淡化社交关系网络。正是基于这一战略转型而进行了一系列产品改进与创新,TWITTER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
新浪微博由于出自网络门户之手,自然突出了社会化媒体的属性。其他网络媒体跟随而来的各种微博大致也属于同类性质,少走了TWITTER初创期的弯路。但是,在这些微博上亿万用户固然生产和传播了大量新信息,但在整合与融合传统网络媒体方面,它们同TWITTER差不多,至今没有什么建树。根据ALEXA.COM的统计,新浪微博对新浪门户流量的贡献很小(上行3.7%,下行6.6%),与搜索引擎的贡献相比差距甚远,而且我相信,这些来自微博的微小贡献也主要是新浪员工努力操作的结果,不是广大用户的自觉行为。至于其他微博,无论对自家网站还是对其他网站,都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贡献。所以,微博只能定性为一种与传统网络媒体并列的新型媒体,而不能称为整合与融合传统网络媒体的新一代媒体或新媒体。这个问题对TWITTER而言不算严重,因为它是一个创业公司,没有历史包袱。但对兼营微博,同时又面临全面向WEB2.0转型的中国网络公司来说,无法整合与融合传统新闻资讯服务业务就得不偿失了。将微博另立域名,甚至分拆,都是在资本运作上貌似有理,但实际上是回避挑战,错失全面资产整合升级战机的懒招笨招。随着产业发展和时间推移,这种选择的损失会日益增大。
微博要成为新媒体,成为主流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找到自己的商业模式,需要在至少三方面有所创新。第一,个性化的新闻资讯智能推荐匹配机制;第二,同质人群的新闻资讯智能推荐匹配机制;第三,新闻资讯与相关广告和服务推广体系的智能匹配机制。在这些方面,FACEBOOK的“喜欢”机制和GOOGLE+的“火花”机制都是不错的初步尝试,是所谓兴趣网与关系网相结合的产物,有一定参考价值。这些创新都不容易,需要严肃艰苦的摸索和试错过程。如果能在较短的时间里有所突破,微博将另有一番天地。否则,等FACEBOOK,谷歌或苹果找到了办法,TWITTER类服务的前景就不妙了。
经常听到业内人士对我的斥责:你老鼓吹创新,一点都不讲实际。好主意都被美国鬼子想完了,我们只能跟着走。很多公司不搞创新,抄袭一下,山寨一把也可以发财。
不错,美国的确占据了互联网业的上游,绝大多数创新都是美国公司搞起来的。但由于中国网络业的历史和格局与美国不同,还是有许多美国公司未必需要而中国公司可以一试的地方。不错,由于中国不发达,许多二三流的抄袭和山寨的确可以发财。但如果大家都去抄袭,都去山寨,竞争起来很辛苦,结果往往是新公司和小公司难以发展。其实,如果愿意多想想,还是可以找到一些创新点的。从这个角度看,鼓吹创新正是最讲实际的一招。而且,创新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有勇气,善学习,多实践总能找到突破口的。
微博是当今相当红火的网络服务,但各家的基本模式相同,服务方式一样,先发者优势明显,追随者进攻乏力。其实,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都有各自的闪光点。为什么不能将微博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与闪光点结合起来,做个不一样的东西,错位竞争呢?例如,一个门户网站或一个有搜索基础的公司为什么不能让微博同时也是搜索呢?我常用新浪微博,就以它为例胡思乱想一番。
微博的书写框是整个平台的核心,可以写最多140个字。如果它同时也是个搜索框又如何?且不说把它用来作为传说中的语义搜索多么合适,哪怕就以目前传统的主题词搜索为基础,也可以有一番作为。当用户发布了自己想说的话或者转发评论了新闻资讯后,这条信息显示在下面的展示区里。如果在“转发”,“收藏”,“评论”三个按钮旁再加一个“资讯”按钮,按下去下沿出现一个资讯展示区又如何?这个资讯展示区列出了搜索结果,例如左侧有三条相关新闻资讯,五个就同一主题发了微博的用户链接,右侧有若干条相关广告和服务链接。这个展示搜索结果的空间不可太大,以适应移动终端使用。当然,微博的书写框也可以就是一个纯粹的搜索框,只要用户写出自己的搜索要求,按下一个新设的“搜索”按钮,这条信息及其搜索结果都不必作为微博发出去,而只是作为搜索行为展示在用户自己的终端上。
把微博服务同时作为搜索服务,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使得新浪作为一个新闻资讯门户的传统定位和优势与微博融为一体。用户可以在五花八门的主题交流互动的引导下,深度阅读专业媒体发布的文章报道。如果一时做不到全网搜索,可以先从新浪自己的网站和合作伙伴的网站搜索开始。第二,重新定义了微博作为社会化媒体的定位,使得街谈巷议与媒体新闻资讯有机结合,丰富加强了新闻资讯传播的社会化渠道。这也可以使得众声喧哗,七嘴八舌,叽叽喳喳的微博多一些专业和深度的讨论和思考,避免捉风捕影,以讹传讹,肤浅直观的现存问题。第三,增加了微博的粘性,既是个人言论的阵地,又是传统媒体的传播渠道,使微博也成为新闻资讯传播的主渠道之一,增加了用户使用微博的时间。第四,部分解决了微博的商业模式挑战,使得传统搜索创立的主题词相关广告展示模式在微博中有了用武之地,而且不会破坏微博的简洁结构,现有的右上角的搜索也可以合并取消。第五,提高了微博的技术门槛和竞争力,为微博向一个强大的WEB2.0平台转型和进化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方向。第六,提高了对同一主题有兴趣的用户间相互关注的可能性,使目前主流的单向关注与被关注向双向关注这种真正的社会网络机制(SNS)演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开始尝试新一代搜索服务的创新,使错过搜索上一班车的公司后发先至,引领时代潮流。
互联网创新不断,国内网络业在后面紧紧苦追,结果就是产品越做越多,堆积如山,同质化严重。这极大地损害了用户感受,降低了产品推广能力,加大了竞争恶化程度。而一些公司出于资本运作等考虑,不断搞拆分把戏,更是违背产业发展的通用化,平台化和开放化的大趋势。如果在现有产品整合上多下些功夫,其实创新的空间是存在的。腾讯在即时通讯上的整合创新和百度在贴吧产品上的整合创新都是很好的例子。把微博同时也作为搜索,如果不是要求尽善尽美,很多公司现在就可以尝试。例如,搜狐,网易,腾讯等门户本来就有微博和独立品牌的搜索,目前都落后于领先者,为什么不试着合二为一,两弱变一强呢?新浪的站内搜索有基础,为什么不整合进微博呢?就是百度也可以考虑反过来做,把搜索框也变成微博框,让搜索变成社交型WEB2.0平台呢?
过去互联网一片空白,大家都争着做加法和乘法,结果个个网站变得臃肿不堪,效率低下,丑陋无比。今天互联网一片繁荣,其实可以倒过来想想,适当地做做减法和除法。以简为美,以少胜多,以一当十,这种思维方式对适应移动终端大发展的市场走向尤其重要。
至少在媒体公关方面,网络业的开放进入了高潮期。各种开放大会,开放峰会,开放研讨会,开放公关会风起云涌,令人目不暇接。各种各样的开放平台相继推出,使人不禁要问一句:如果用户量排名前一百的网站都摇身一变,号称开放了,做平台了,那和不开放和没有平台有什么区别吗?会不会还是原有格局不变,却把给这一百个开放平台做应用的公司们活活累死了?从今天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与趋向看,开放是有确切的含义与范围的,开放的概念不可以随意被开放,否则也就无所谓开放了。
开放的出发点是用户个人和人际关系,这意味着WEB2.0革命对以往模式的否定。至迟到1985年微软推出WINDOW3.0开始,软件业就流行向业内开发者提供公共标准接口,让第三方应用在自己的平台上向用户提供服务了。如果按照业内某些公司现在提倡的说法,这就算开放了,可那时中国还没有互联网呢。这种庸俗开放论的倡导者们说,只要你原来就有很多用户,那不管你过去是干什么的,做点开放接口,让第三方应用进来挣到钱,就算开放了,隐隐约约地自己也就算中国的FACEBOOK或者苹果了。虽然这种开放的确比封闭算一种进步,但这最多像是裹了几年小脚又放开变成解放脚的那种进步,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上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今天谈的开放最本质的革命性在于一个平台通过种种接口向第三方开放用户,用户关系和用户行为数据,是希望通过用户之间的互动,个性化和精准化地传播和推广各种服务和服务信息。如果只是像OPEN ID一样让用户在自己的平台上使用第三方应用,却不能帮助别人掌握用户的行为模式,其最终效果不会很好,也不能持久。今天谈的开放解决的是如何在一个简单,方便,粘性大的平台上最有效地满足用户形形色色的个性化需求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让用户在一个平台上可以比较方便地找到第三方应用的问题。据报载,微软即将推出的WINDOWS8会带有APP STORE。如果此事成真,那GOOGLE和FIREFOX也一定不甘落后。这虽然不是我们今天应该讨论的开放,但因为它们的巨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这种半截子开放也会产生一定效果。如果主要的操作系统都这样开放了,那些不是从用户和人际关系出发而是从某种服务(例如安全服务或搜索服务)出发的所谓开放平台们还能有什么前景吗?
开放的舞台是通用型WEB2.0平台,这意味着网络业的第一次劳动分工。开放是一次产业重组,无论有多少公司想通过开放挤进产业上游,最终一定是只有有限几个公司成功,而它们一定是通用型WEB2.0平台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这些成功的公司未必是过去就有的成名公司,甚至更大的可能是通过创新后来居上的公司,例如FACEBOOK和苹果,而不是雅虎,谷歌或诺基亚。传统模式的成功会成为创新模式的阻碍和负担。开放平台的运营商专心致志地做平台而不做应用,是上游而不是上中下游通吃。因为只有这样,平台才能做专做好,第三方应用开发者才不会怀疑自己成为被平台运营商随时可以抛弃替代的玩偶。开放是互联网业发展至今的第一次明确全面的劳动分工,极少数的平台和无数的应用带来产业的专业化进步,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用户体验增强和商业模式更新。不是拥有上亿用户的网站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WEB2.0平台,更大的可能是转变为一个或数个应用。开放平台一定是通用型的,只有一个入口和完整清晰的逻辑架构,那种迁就原有模式和服务,将平台割裂成若干入口和子平台的尝试将极大伤害平台的潜力,但愿这是一种暂时的过度形式而不是永久性的妥协。一站两制最终会两头不靠,搞开放特区而不是整体开放一定会走向失败。
开放的空间是三维一体,这意味着开放具有全新的广度与深度。今天业内讲开放,讲的最多的是对第三方应用的开放,虽然也看到若干对第三方网站开放的动作,但只是一种表面的行动,既不深入,也不完整。至于对第三方开放自己的用户行为数据,现在还没看到任何动作。三维开放搞了一维半,路还很长,夭折在半路的可能性很大。我们今天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未来十年互联网业打的是数据战争,谁能尽可能多,尽可能完整,尽可能及时地将亿万用户的网络行为数据聚拢在自己的平台上,谁就在战略上抢占了产业制高点,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开放不是做慈善,不是学雷锋,而是为了换取第三方服务产生的用户行为数据不得不做的交换和妥协。三维开放是三种获取数据的方式和手段,而只搞一维或两维开放只能获得零散,局部和混乱的数据,达不到全面开放的目的。
综上所述,同时根据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我做了个简单的开放程度测量表,表达我对目前开放局面的评估,供有兴趣的同仁参考。如果表内提到的公司认为我表述不准确,务请批评指正,公开私下都好。
2011年中开放平台开放度测量表
| |
FB |
苹果 |
腾讯 |
百度 |
新浪 |
奇虎 |
| 用户出发 |
3 |
3 |
2 |
-3 |
3 |
-3 |
| 人际关系 |
3 |
0 |
1 |
-3 |
0 |
-3 |
| WEB2.0 |
3 |
1 |
0 |
-3 |
1 |
-3 |
| 单一入口 |
3 |
1 |
-3 |
-2 |
-3 |
3 |
| 完整性 |
2 |
2 |
0 |
-3 |
-3 |
3 |
| WEB网站 |
3 |
-1 |
0 |
1 |
1 |
-3 |
| 应用开放 |
3 |
2 |
2 |
1 |
1 |
2 |
| 网站开放 |
3 |
-2 |
1 |
-3 |
1 |
0 |
| 数据开放 |
1 |
1 |
1 |
-2 |
1 |
1 |
| 无自有应用 |
3 |
2 |
-3 |
-2 |
1 |
3 |
| 合计 |
27 |
9 |
1 |
-19 |
3 |
0 |
注:以FACEBOOK现状为尺度,最佳为3分,最差或做错为-3分。
过去一年多时间是中国网络业久违的热闹时光。一方面,只见道道金牌不断掷下,产业空间不断萎缩,创新动力不断削弱,产业内讧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创业公司不断涌现,风投融资不断高升,上市喜讯不断传来。正可谓好一个诡异的繁荣。
从十年一轮回的角度看,2010-11年这股钱潮同2000-01年网络泡沫期相比,我想应该是三可比三不可比。
同上次一样,资本市场热炒的概念是互联网。十年前,互联网带给人类无限的憧憬,沾网必灵,沾网必火。十年后的今天,互联网业已经经过了实战的检验,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目前的热潮理解为资本市场和主流社会对网络业的肯定,尽管这种肯定也许有些夸张和戏剧化。在NASDAQ上,中国网络业贡献了数十个上市公司,仅次于美国网络业,也算一种自豪的本钱。
同上次一样,资本市场呈现了对网络公司的高估值。十年前,新浪,搜狐,网易无一盈利,但并不妨碍资本市场对它们未来的美好预期,都在市场泡沫破碎前成功上市。十年后的今天,尽管十几家网络公司良莠不齐,业绩不一,但并不妨碍资本市场对它们高看一眼,大都成功地以十分夸张的市盈率顺利上市。十年前,网络公司上市不过融资几千万美元,如今动辄就是数亿美元,即使考虑到美元贬值的因素也是了不得的进步。
同上次一样,美国风险投资业和投资银行业是推动热潮的主力军。美国风险投资业和投资银行业对中国互联网业的发展功不可没,起到了催化剂和助推器的作用。没有他们,十年前就不会有三大门户走向NASDAQ,也不会有今天互联网业的繁荣。可以肯定,没有他们,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绝对达不到今天的水平,也许连一半的水平也达不到。
同上次不一样,十年前是网络概念带动了中国概念,如今是中国概念带动了网络概念。上次泡沫是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尤以美国网络界为甚。中国网络业当时还是个婴儿,只是顺带着被泡沫了一把。大家同起同落,笑在一起,哭在一处,公平合理。这次则不一样,世界其他地方包括美国的网络业并无泡沫现象,看看GOOGLE,苹果,雅虎和亚马逊等几个带头羊的股价没有什么大变动,即使几个还没上市的创新主力例如FACEBOOK和TWITTER获得高估值也只是个别的且有道理的个例。唯有中国网络业异军突起,阿猫阿狗都获得高估值,无论基本面有多大问题都能高调上市并且获得匪夷所思的高市值。背后的原因早有公论,欧美市场不振,钱多要找出路,上市门槛大幅降低,尤其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打消了资本界长久的疑虑,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更添了一把火。
同上次不一样,十年前是美国资本为主力军掀起泡沫潮,如今是美国资本与中国外流资本共同操作制造了新的泡沫。虽然现在还看不到系统的统计数字,但爆炒中国网络股的资金中应该有相当部分是中国人操作的中国外流资本和中国人操作的外国资本。对这批上市公司的炒作带有典型的中国A股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炒作的特征:高举高打快进快出的博傻游戏,杜撰欺骗外行人的天方夜谭,漏洞百出的业绩数据和无法实现的前瞻预期。
同上次不一样,十年前是网络泡沫的全面破碎,一地鸡毛,甚至许多很好的公司也被矫枉过正地打成了垃圾股,然后用了三四年时间才使市场恢复正常。如今这一个小小的局部泡沫即使破碎也不会动摇NASDAQ和中国网络业的基本面,那些被估值过高的新上市公司很快会走向价值回归之路。按正常逻辑推算,要不了等到明年的今天,这批上市的一二十家网络公司就可以完成价值回归的过程,总体平均市盈率在一二十倍左右,跌破发行价的事情应该屡见不鲜。
公平而论,这一年来在NASDAQ上市的中国网络公司中有一些是不错的公司,有一些是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当然也有一些被上市的公司,但我的确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在未来成为网络业领军队伍的公司。道理在于普遍缺乏创新,拘泥于某些细分市场,因而很难具备长期高速稳定增长的前景。不过无论如何,网络业多些个民营上市公司总是好事,整体力量强大了,向外扩张的能力增强了,业内竞争环境更加均衡平稳了。说不定有些公司静极思动,不甘于做个小康之家,愿意尝试网络创新呢。
百度文库事发,各路媒体纷来采访。开始还纠缠于文库本身的是非,后来大家可能都想深刻一点,问题开始集中在百度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上。这里简单回答一下,免得重复。一家之见,姑妄言之。
百度是一家好公司。
中国互联网公司成千上万,但真正具有平台级架构能力,强大的技术开发队伍和比较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和服务的公司不多,屈指可数,百度应该算是一家。网络业历来有产品派和市场派之分,百度可以算作产品派的代表者之一。从创业之日起,李彦宏和他的创业团队就把技术能力和产品水平作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烧冷灶,走偏门,在众多公司热衷于低门槛的成熟领域里大捞快钱时,一门心思打造基于中文和中国环境却无现成商业模式可言的搜索引擎。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奋斗,百度的搜索引擎终于成为中国互联网的基础性服务之一,逐渐为广大网民所接受和依赖;百度借鉴和发展出的商业模式终于成为网络业强劲的新兴增长点,逐渐为业界所接受和依赖;百度公司成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上游。以百度上市为终点,一路走在阳光下,一路走的是网络业的正途。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百度是个难得的好公司。
百度是一家坏公司。
说到百度之坏,业内业外民声鼎沸,责难甚多。各种故事归结起来,都可以归到百度公司的霸气,邪气以及江湖气上。百度的霸道从产品服务到商务交往业内早有领教。随着百度影响力的与日俱增,出版界,音乐界,商界和舆论界都或多或少地领略了百度的霸道风度。系统性地和大规模地对搜索结果进行有利于自身的人工干预,对竞争对手或不服管教的企业客户进行拒绝搜索或调低权重等形式的恶意报复,对用户和舆论的批评置若罔闻,这些都是霸气的具体表现。竞价排名中混淆资讯与广告的界限,音乐搜索和百度文库的产品设计与服务中滥用避风港原则,这些都是邪气的具体表现。官司缠身却毫发无损,与大小公司冲突不断却能不断摆平,谷歌被打残却能独享成果,音乐作品和书籍文稿的规模化“用户”上传明明是自家得利却能摆脱干系,这些都是江湖气十足的具体表现。说到底,这些现象集中体现了百度的企业文化,管理经营哲学和道德底线中的问题。百度具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和领先的产业地位,然而缺少严格的自我约束和健康的自我追求,为大不尊,带头破坏产业的生态环境。正是在这点意义上,我认为百度是个坏公司。
百度是一家不好不坏的公司。
中国互联网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史,是由千百个像百度这样的民营网络公司经历了千辛万苦书写而成。创业者们,尤其是早期创业者们学习和继承了先进的产业游戏规则,创新理念和奋斗精神,在一个相当恶劣的环境中坚持不懈,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同时,由于自身的不成熟,缺乏经验,由于成功过快过大而产生的身心失衡,特别是由于无原则无底线地与社会现实的妥协甚至同流合污,使得今天的网络业在本来基本健康的机体上产生了不太健康的部分。这里的根本问题在于不想创新,不敢创新和不会创新成为产业的主旋律,而不创新必然导致生存空间的狭小,使众多公司竞争惨烈而收获甚微,不少公司只好游走于灰色地带,靠一些善恶难辨,黑白不分的方式维生。我相信,百度这样又好又坏,集好坏于一身的公司在业内不是少数。我敢断言,百度身上的毛病在业内成名公司中是个普遍现象,无非是程度不同,病况不一而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百度是个不好不坏的公司,只是由于规模大,影响大,动作特别恶劣笨拙而成了众矢之的。
一个好的网络公司,应该永远追求创新,追求推动社会进步,追求健康发展。一个好的网络公司,应该永远追求较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应该维护正面的企业形象,应该维护健康的产业生态。一个好的网络公司,应该永远追求先进的管理水平,应该不断完善经营理念和模式,应该不断培训员工学做好公民。百度曾经是个很好的公司,现在也许是个好坏参半的公司。如果不警惕,百度可以很快变成一个坏公司,今日风光成为过眼烟云。如果积极吸取教训,去掉身上的霸气,邪气和江湖气,百度完全可能重振雄风,再次成为社会尊重,业内敬佩的好公司。
熊彼特经济学说中有几个概念随着现代社会发展与变迁而广为流传,特别是在世界正在走向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化时代,从熊彼特的视角去观察和解释世界正在成为一种时尚。创新,企业家精神,创造性毁灭等由熊彼特定义和阐发的名词在商学院和高科技产业中为许多人朗朗上口,耳熟能详。比较起来,创造性毁灭这个概念在网络业内讨论较少,值得深究一下。
在熊彼特理论体系中,创造性毁灭有宏观和微观的双重含义。在宏观上,熊彼特用认为创新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家是创新的始作俑者,而创造性毁灭则是创新的内涵和结果。创新一方面带来新的产品与服务,开创新的市场和产生新的价值,一方面又在取代旧有产品与服务,占领旧有市场和毁灭旧有价值。新旧交战,引发经济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危机和生产要素的重新分配。这种既创造又毁灭的现象,被熊彼特称之为创造性毁灭。在微观上,一个产业,一个企业,以及产业之间和企业之间,同样可能存在具备创造性毁灭特征的创新活动,这些活动决定着产业和企业的存亡兴衰。
在我看来,是否具备创造性毁灭的效果是区分创新与改良,完善,拾遗补缺等常见的创造性活动之间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创造性毁灭的力道越大,创新的力度越大;创造性毁灭的进程越快,创新的烈度越高。在互联网业,创新的范例不胜枚举,俯拾皆是。雅虎的门户模式使得网民可以方便快捷无偿地获得各种资讯,并通过广告业务获得收入,这是一种新价值的产生。同时,雅虎模式在相当程度上毁灭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垂直网站的用户基础和商业价值。亚马逊的网络销售模式降低了网民购物与商家推销的综合成本,提高了购物的便捷程度,创造了新的价值。同时,亚马逊模式又在相当程度上毁灭了传统书店,传统商品营销渠道和传统图书音像作品出版商的用户基础和商业价值。FACEBOOK为首的WEB2.0模式将真实世界在网络上复原,为网民真实全面的网络生活创造了简单方便的平台,又通过开放和精准广告开创了崭新商业模式,创造出新的价值。同时,FACEBOOK平台又在相当程度上毁灭了粗苯复杂的雅虎模式和其他封闭网站服务的用户基础和商业价值。
中国网络业里创新的事例也很多,虽然这些创新从创造性毁灭的角度看,其力度和烈度未必与上述事例相当,带有浓烈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市场的局限性。腾讯以即时通讯这一互联网基础服务为核心,不断扩充即时通讯的内涵,同时又大举扩张到网络服务的各个领域,给相当数量的网民带来了新价值,同时也压制甚至毁灭了一批通过单一产品或服务为生却没有创新的网络公司。百度以中文搜索这一互联网基础服务为核心,通过搜索和BBS相结合,创造出百度贴吧新服务,直接带来了巨大流量和社会影响力,间接为百度商业模式的成功做出了显著贡献。同时,一大批独立的BBS和论坛型网络服务遭到了毁灭性打击。淘宝以免费开店这一颠覆性创新,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网络商务的发展,同时将EBAY模式扫地出门。
诚然,今天网络业已经相对成熟,没有什么处女地尚未开垦,什么空白点没人占领。开拓式创新的机会在减少,难度在提高。但是,以颠覆现有网络服务模式为目标的模式创新正在大行其道,网络业的创新速度正在加快而不是减缓。按照熊彼特的说法,创新的动力来自一个产业或企业内部,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组,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方便产品的推广与服务,提高市场扩张的速度。在这方面,FACEBOOK的开放平台,亚马逊的电子书和苹果的IPHONE和IPAD都是模式创新的榜样。一眼看去,所有要素都是原有的,现成的,但经过一个新的架构,逻辑和方式的重组重构,就产生了革命性的结果,既有创造,又有毁灭。
各行各业每天都有千百万人在孜孜不倦地想新东西,做新东西,经营新东西。但是,不是所有新东西都是创新。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新东西都不属于创新的范畴,因为它们不具备创造性毁灭的特征。别人搞网络偷菜你搞网络偷瓜不算创新,那只是同类产品多了一个而已。别人的服务慢一点你的服务快一点不算创新,那只是同类服务上的效率差别而已。原来只做纸媒现在做了IPHONE版或IPAD版不算创新,那只是同一内容的不同传播方式而已。这种改良,完善或与时俱进的拾遗补缺既不能创造什么新价值,也不会毁灭旧价值,顶多有点价值转移的功效。把这些东西吹成创新实在有点夸张了。
近来,创新一词在媒体上见广度颇高。从中央政府到学术界再到企业界,号召创新的,号令创新的,号称创新的比比皆是。网络业作为新兴高科技产业当然不能落后,创新大旗四处飘,甚至出现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微创新。我是网络业内鼓吹创新比较卖力的一个,写过不少篇博客讨论创新问题。但是,我心目中的创新和今天市面上说的创新或中国特色的微创新未必是一回事。
差不多一百年前,经济学大师熊彼特在1912年提出了他的创新理论,并在其后几十年间不断完善补充。今天,关于创新已经成了一个热门课题,各种说法很多,但大致都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精细化和现代化。熊彼特是一位关注社会与经济发展变迁的宏观经济学家,所以对创新的定义也比较抽象。他认为创新是一个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经过生产经营体系创造利润的过程。从微观层面看,创新有五种途径,也就是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制度创新。我们可以用熊彼特的创新分类法看看近年来网络业的创新范例。在产品创新方面,FACEBOOK和苹果的IPHONE和IPAD是杀伤力最大的产品创新。在技术创新上,谷歌的搜索模型堪称典范。在市场创新上,雅虎的展示广告,EBAY的C2C模式,亚马逊的B2C模式,谷歌的ADSENSE都是全新市场开拓的范例。在资源配置创新上,FACEBOOK的SOCIAL GRAPH模式正在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在制度创新上,FACEBOOK和苹果的开放平台与第三方应用重新定义了网络业的产业链,成为产业的上游。
在熊彼特眼中,不是什么新东西都可以称之为创新的,只有具备了相当特质的新事物才是创新。首先,创新是原创,不是可以买到或从外部输入的,而是一个经济体系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内在内生的。其次,创新是一种革命,具有突发性和间断性的特征,而不是对旧玩艺的修修补补或改头换面。第三,创新是对旧事物的取代和毁灭,既可以用新东西替代旧东西,也可以用一批新人替代旧人。这种取代与毁灭既可以发生在一个企业内部,也可以发生在企业之间。第四,创新必须创造新的价值。一个发明算不得创新,一个专利算不得创新,一个新方法算不得创新。只有当人们对这些发明,专利和方法加以使用并最终产生了新增利润,这个完整的过程才能称之为创新。
正因为创新被规定得如此伟大,如此艰难,熊彼特才把创新视为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无论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企业,都可能因为人口和用户的增加或资本的增加产生经济的增长(GROWTH),但增长只是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不能称之为经济发展(DEVELOPMENT)。只有创新才能带来一个经济体系或企业真正的壮大和质变,带来持久的生命力,带来可持续和巨大的超额利润。在国家层面上,创新差不多等于我们常说的改革开放;在企业层面上,创新意味着换一个全新的玩法。
熊彼特提出创新的概念,有着清楚,深刻和丰富的内涵。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创新学说已经约定俗成,有了确切的界定和内容,不是任何人灵机一动,就可以随意重新定义,扩展和扭曲的。当然,和许多世界文明中重要的概念和学说一样,当他们被引入的时候就被中国特色了。业内提出微创新这一概念,从积极的一面看,我理解是想破除年轻人和企业对创新的畏难情绪,鼓励人们参与创新活动。更深一点说,创新在一开始未必一定那么完整,那么轰轰烈烈,那么势不可挡,更可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逐步扩展完善。但如果真是这个意思,那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创新学说中已经完全阐明了,没必要生造新概念。但是,以我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习惯,我非常怀疑网络业的一些人就像前一段把平台和开放的概念庸俗化一样,正在把创新庸俗化,阉割,抽空和歪曲这一概念的真实含义。至今还没有看到一个对微创新概念的严格明确的定义,但从众多的描述看,什么产品改良,本地化经验,商业技巧,市场诡计,等等,都被形容成中国仅有,外国全无的微创新(也有叫应用创新的)。于是,创新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无限放大创新的概念,好像人人可以做创新,事事可以成创新,只要能够招揽用户,获取收入都算创新。按照如此逻辑推下去,那世上也就无所谓创新了。
创新当然可以从微小的地方开始,从一点一滴入手,从量变到质变。但是,正如熊彼特在嘲笑那些庸俗创新论的倡导者们时所说,把许多马车串起来也永远不等于火车。创新是企业家(entrepreneur)的使命,而不是寻常商人(businessman)或职业经理人(manager)所能问津的。无论一个创新在开始的时候在力量上多么微小,稚嫩,脆弱,在形式上多么幼稚,简单,不完善,但其核心理念,创意和逻辑一定是革命性的,摧毁性的,颠覆性的。看看谷歌,FACEBOOK和苹果等创新者的创业成长史,正好成为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佐证。把创新庸俗化,一路“微”下去,固然可以起到自我安慰的心理按摩作用,但依此而成的公司,也许可以在某个时期,某个阶段获得公司的成长,但永远不可能获得公司的发展。
对一个已经处在运营阶段的企业而言,特别是对业绩成长乏力或处于转型期的企业而言,发动员工和借用外脑帮助出些好主意非常重要。那么,什么才算好主意呢?我想,在评判一个主意的好坏优劣时,至少可以有四条评判标准:好主意必须是新主意;好主意必须针对现有弊病;好主意必须具备可操作性;好主意必须风险可控。这里先讲讲为什么好主意必须是新主意。
好主意必须是新主意,这好像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但仔细追究一下,多数被提出者自认为是好主意的主意,其实并不是新主意,至少是缺乏新意。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的伯特教授在他的“好主意的社会起源”一文中举了一些例子。在他研究一个大型IT公司的供应链管理部门时,让600多位经理人员给部门出些好主意,然后让两位高管打分(5分为满分)。其中一个得到4.5分的主意是:“我们应该在外包业务领域训练和培养相关人员以管理好关键的承包商。我们需要研发一个外包业务标准流程和相关培训课程,并在公司所有的地区外包分部实施。我们同时需要具备充足的有丰富经验的外包业务人员来支持实施这一流程和课程的部门,这样才能合格地管理整个外包业务。”另一个只得1分的主意是:“如果你花很大力气培训员工以整合整个流程,那无论在哪个地区的供应链部门都要继续使用这个流程。而现在我们似乎在花很大气力搞培训,但到了地区分部并不要求实施这一流程。供应链管理部门有许多很好的流程,但在员工培训阶段结束后就消失了,或者在不同地区对流程实施的要求不一。我们必须和合作伙伴们共同努力以保证流程的实施。在那些缺乏培训的地方,我们必须花些时间培训地方上的同事,这样对公司的长期利益有好处。”
两位出主意的经理谈的对象都是外包业务的管理流程问题,都对现状不满意。但两人的主意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得高分的人彻底否定了现有流程和实施状况,主张另起炉灶。得低分的人则肯定了现有流程,认为需要改进的只是培训和实施的工作。前者是创新,后者是优化。前者的主意是新主意,后者则是老生常谈。
能否提出新主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的视野和判断。如果你充分了解你所在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密切追踪产业领军公司的动向,就有可能对自己公司的问题看的更清楚些,判断更准确些。反之,则是坐井观天,思维短路,判断失误。所谓新主意未必一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妙主意。有些其他产业,其他公司,甚至其他部门行之有效的办法完全可以经过消化介绍到自己部门中来。这些办法对自己部门来说就是新主意。
以今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的微博大战来说,各个公司拼的应该是谁能想出新主意。新浪的主意是强调微博的媒体属性加名人推广,事实上已经先发优势明显,遥遥领先群雄。作为追赶者和竞争对手的腾讯和搜狐,我没看到任何新主意在起作用。腾讯用的是人海战术,把自己QQ服务上积累的人气平移到微博平台上,动辄就给你配发若干万的粉丝,试图利用人们的虚荣心笼住用户。搜狐用的是钱海战术,号称发展微博用户花钱不封顶。结果是腾讯微博上用户粉丝多,评论和转发少,体现不出微博的效力。搜狐零零碎碎地忽悠了些名人,但完全不成规模,成了东施效颦。问题的实质在于腾讯和搜狐内部缺少产生新主意的机制,却不乏虚张声势,傻拼力气的笨主意生产环境。若想后发制人,在我看来只能靠产品上的错位竞争,在功能和用户体验上与新浪微博明显不同。一味采用疯狂拉人的战术,除了对少数微博控有效外,应该没什么作用。
伯特教授经过分析发现,那些能够提出好主意的人在产生主意的过程中,更多地和部门以外的人讨论问题,获取外部信息,多角度地考虑本部门工作。而那些提不出好主意的人则更倾向于和本部门的人讨论问题,在较为封闭的环境中思考本部门工作。对此,伯特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以改进主意产生的过程:1)部门之间(或与外部专家之间)将各自的目标和现状的局限性相互交流和相互理解;2)相互介绍各自的最佳实践以及这些实践所需的环境条件;3)分析彼此之间的异同,排除不相干的因素;4)吸收别人的优点,在此基础上想出新主意。总之,新主意未必能成为好主意,但好主意一定是新主意。
经常有些网络公司的领导或是业内年轻人向我抱怨,说创新真难,首先难在想不出好主意或者听不到好主意。问他们什么原因,回答五花八门,或者说员工素质低只会抄袭,或者说经营压力大所以没时间思考和学习,或者说中国社会环境不适合创新,不接受好主意。
胡泳教授翻译了一本美国的书,取名《未来是湿的》。书中第九章的一节介绍了一篇在美国社会学界和商学界很出名的论文,如果这些朋友有机会读读也许会找到一些比较更靠谱的解释。这篇2004年发表的文章名字是“好主意的社会起源”(The Social Origins of Good Ideas),作者是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和商学院共聘的讲座教授伯特(Ronald Burt)。二十多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伯特是我学习社会网络分析四年的导师。所以,他的理论和方法论我非常熟悉,这篇论文的套路也不陌生。伯特的文章不好读,他爱写复杂的长句和使用冷僻的怪词,而他最擅长的社会网络分析的统计学方法更是让没有受过科班训练的人读起来不知所云。我试着用街头语言把他的观点和发现总结一下,供苦于找不到好主意的业内朋友参考。
伯特教授经常被一些美国大企业请去做咨询顾问工作,我当学生时就跟着他给苹果和IBM做过企业内社会网络分析的项目。2001年,一家闻名全球的美国IT公司换了管理层,想搞管理改革,请伯特教授去研究一下为什么公司的创新力下降,好主意不多。他选了一个相对与其他部门隔绝的供应链管理部门作为研究对象,以便研究环境相对单纯些。伯特请四百多名经理各自提出改进业务的主意,然后请新管理层的两位领导分别给这些主意从一(最差)到五(最好)打分。他同时也请经理们报告经常与什么人讨论业务问题,以此获取了这些经理们的直接讨论网络(discussion network)的数据。
经过复杂的统计分析,伯特发现如果一位经理的讨论网络中只包括本部门的人,这个部门中人人都经常互相直接讨论业务,那么这位经理出的主意基本上毫无价值,被两位打分的领导直接扔进字纸篓,连得一分的资格都没有。理由是这些主意过于拘泥于本部门业务细节的改进和维护,对公司的整体战略转型毫无贡献。但如果一位经理的讨论网络中包括本部门以外的人,那么这位经理提出好主意的概率就比较高。
这一发现符合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和伯特本人的观点。根据结构社会学的理论假设,人们通常喜欢与和自己相类似的人来往,形成社会群体,也就是所谓同质偏好(in-group preference)。这和中国俗语中“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意思差不多。这样,一个群体(例如部门,公司,机构,朋友圈)内部的同质性就会高过群体外部,也高过群体之间。于是群体内部就会自然产生趋同化的群体压力,排斥任何外来的异端邪说,产生所谓“回声堂效应”,也就是你呼我应,我呼你应,相互加强。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熟门熟路老一套。人人的长处和短处差不多。你会的我也会,你不懂的我也不懂。你没有新主意,我也是没异心。长此以往,这个群体当然就会创新力下降,出不了能够改变现状的好主意。一堆这样的群体凑在一起,个个向心力很强,彼此之间不沟通,不来往。这就导致信息流通上的断层和组织结构上的缝隙。伯特把这种断层和缝隙命名为“结构洞”(Structural Hole),还专门为此写过一本书。如果哪一位经理有意无意间把部门外的人作为自己讨论网络的一员,那他就为不同群体间的交流和沟通搭起了一座桥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位经理就成了信息中介和主意掮客,由于身处结构洞,就拥有了某种社会资本,成为与众不同的佼佼者。所以,有意识地寻找一个组织体系内的结构洞,主动担任信息中介和主意掮客的角色,是一个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伯特强调,能否想出好主意与人的智商关系不大:“那些人际关系跨越结构洞的人能够较早接触到多种多样甚至时常相互矛盾的信息和判断,这使得他们在产生好主意方面比他人竞争优势明显。与外部群体相连接的人之所以能够提出有价值的主意,似乎他们拥有创造性天赋。不过这种创造力并非源于深不可测的智能,而是更接近于进出口业务的性质。一个群体中的普通主意对于另一个群体而言,可能是一个创意无限的洞见。”
能否想出好主意肯定不能靠找到结构洞,增加社会资本这一条道理,但这一条道理的确在现实中往往被忽略。同美国相比,中国网络界公司,特别是相对成功的公司在寻求持续发展和战略转型方面,主要依靠的还是“回声堂效应”。某位创始人一开口,底下一片拥护声,可干的只有认真学习,坚决落实的事了。美国高科技公司大量聘用外部顾问,出资开研讨会,同时很重视收购兼并。它们也许理论上不懂什么结构洞的说法,但实际上是在增加新主意,新想法和新思路的来源,打破已经板结和僵死了的内部结构。这对急于获得具有颠覆性,革命性的创新力的公司尤其重要。要想得到好主意,首先要创造好主意产生的土壤,使得好主意具备良好的社会起源。这一点对中国网络业的公司尤其值得思考。